台州60岁老汉自制壮阳酒,还用自己头像做
挺有想法,用网络来推销自己酿的壮阳酒
现年60岁的林某,十年前曾做过酿酒生意,后来生意亏本放弃了。然而,年下半年,林某收到一封来自湖北的创业项目短信,有一项是关于加工壮阳酒的。林某买回泡酒料尝试后,觉得确有壮阳功效。于是,林某就开始动起了这方面的脑筋。
别说,一把年纪的林某,倒挺有互联网思维的,他向对方大量购入泡酒料,通过网络购买白酒、酒瓶、灌装机等,凭借自己多年的酿酒经验,林某把自己捣鼓出来的这种酒命名为“雄×酒”,还颇为自信地用自己的头像当“雄×酒”的商标。
为打开销路,林某印制“雄×酒”的宣传资料,找人在阿里巴巴等网站上发布信息,称其生产的壮阳酒具有提高男性性功能、提高肾功能等功效。买卖双方联络后,林某将壮阳酒快递给买家。
喝不得,这壮阳酒其实有毒
年5月份,林某购买11克强力V1型、V2型壮阳原料掺入“雄×酒”中生产并继续销售。年9月份,买家田某饮用从林某处购买的壮阳酒后身体不适并向其索赔,林某意识到自己生产的酒掺入了有毒、有害物质,后赔偿田某元。事后林某仍继续生产、销售壮阳酒。年11月,林某购买壮阳酒男士专用泡酒料掺入酒中生产并继续销售。
年10月至年1月期间,林某向被害人张某销售了价值元的壮阳酒,向被害人鲁某销售了价值元的壮阳酒。
年2月17日晚,林某被依法传唤到案,并被扣押瓶装成品“雄×酒”瓶。经鉴定,从林某家中查获的瓶装成品“雄×酒”及酒缸中检出西地那非、豪莫西地那非、硫代艾地那非成分。
据悉,服用西地那非、他达拉非等药物后,可能出现头痛、眼花、昏晕、血压降低等不良反应,严重时可危及生命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林某法制观念淡薄,为牟利在生产、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,其行为已构成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。林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,并处罚金十万元。
源自:FM93交通之声
有想法,有手艺,为啥不用在正道上?这种为了自己敛财而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人最可恶了!猛戳ZAN,支持法律的严惩!
赞赏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pengpeidong.com/jjys/2015.html